各学院:
根据上级部门文件与《浙江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管理规定》,为有效落实实验室教学、科研活动安全准入制度,结合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部署,现将 2026/2027学年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和准入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所有拟进入实验室学习、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和准入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相关实验活动。
二、培训和考试对象
1.2026级新生,以及未参加过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或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不合格的学生,须参加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统一纳入新生始业教育。由各学院组织开展新生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和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工作。
2.新入职教职工。各学院组织新入职教职工参加实验室安全知识学习培训,考核形式由学院确定和实施,相关资料留档备查。
3.外来人员和临时人员。实验室责任人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外来人员和临时人员的安全教育、学习和考核,具体形式由实验室责任人确定并组织实施,相关资料留档备查。
三、培训形式和要求
各学院从学科专业特点和实验室教学科研活动实际情况出发,制订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应包括:
(一)自主学习
1.《浙江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手册》(中、英文版)学习教育。
各学院根据新生和新教职工实际人数填报《实验室安全手册申领表》(见附件1),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26年9月15日前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领取手册,并发放到每一位培训对象。
2.“浙江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线上学习。
学习对象可访问网址:sysaq.zstu.edu.cn进入系统,并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具体方法详见《浙江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2、附件3)。
(二)实验室安全承诺书签订
各学院组织做好《实验室安全承诺书》(见《浙江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手册》附页)签订工作。全体新生于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签订工作,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由承诺人保管,一份由所在学院存档。《实验室安全承诺书》作为学院开展实验室安全管理、学生实验室安全教育的重要档案资料,以备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检查。
四、考试组织实施
1.各学院制订考核计划,确定具体考试时间,要求在10月31日前完成新生准入考试工作。
2.各学院可采用集中或分散进行的形式,组织学生电脑端或手机端登录“浙江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完成实验室安全考试。采用集中考试形式的,原则上由各单位自行安排机房。
3.“浙江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题库包括通识类安全、消防安全、电气类安全、化学类安全、医学生物类安全、机械建筑类安全、辐射类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各学院应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实验活动需要,在题库中按知识类别比例抽题组织考试。
4.线上考试时间应不超过1小时,题数不少于100题,总分100分,规定时间内得分超过90分(含)为考核合格。系统开放期间可以进行多次考试,成绩以最高分为准,考试未合格者可以在系统开放时间内补考。
5.学生通过线上考试成绩合格后,可自行打印证书并留存。各学院应及时统一公布新生实验室安全考核合格名单,告知相关实验室,学生凭实验室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获得实验室准入资格。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和准入考试工作,严格实施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培训应根据专业、学科各有侧重,考试应有必要的知识类别覆盖和专业针对性。要督促实验室安全责任人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督促实验室禁止未获安全准入资格的人员进入实验室开展学习、研究工作。
2.各实验室在开展涉及重要危险源的教学、科研活动(包括学生实验课程、毕业设计、教师科研项目、自主立项研究、学科竞赛实验课程等)之前,项目负责人(含教学课程任课教师)应对实验项目在实验室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和控制,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指导有关人员做好安全防护。
3.各学院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和准入考试工作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材料整理归档和工作总结。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86843932;地点:行政楼412-1室
附件:
附件1. 《实验室安全手册申领表》
附件2. 《浙江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操作手册》(管理员手册)
附件3. 《浙江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操作手册》(学生手册)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