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更好促进各级实验教学中心(平台)建设发展,决定组织开展实验教学中心2026年度绩效目标制订和运行经费预算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密围绕立德树人的教育理念,强化高校实验教学中心在创新人才培养中的作用,聚焦国家和我省重大发展战略,在全面回顾上年度实验中心建设发展成效、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基础上,制订工作计划、绩效目标、重点任务,做好实验中心的可持续发展的系统设计。
二、工作范围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机械基础实验教学中心、服装实验教学中心、纺织工程实验教学中心。
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服装设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纺织装备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控制科学与仪器技术实验教学中心、艺术设计实验教学中心、材料工程实验教学中心、生物科学实验教学中心、轻化工程实验教学中心、智能软件与计算实验教学中心、无线传感与智能感知实验教学中心、数智企业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化学实验教学中心、物理实验教学中心、心理学实验教学中心、信息电子实验教学中心、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结合各实验中心建设规划,充分总结上一年度工作总结考核和绩效自评结果,进一步明确实验中心建设运行存在问题与发展方向,围绕中心人才培养工作和育人成效、中心队伍建设、教学改革与科学研究、信息化建设、开放运行和示范辐射等方面,做好年度绩效目标的制订和审批。
2.绩效目标应参考模版,指标清晰、突出重点、精简字数、科学量化。对照“附表”制订2026年度工作计划和预期绩效指标,所制订的预期指标完成(执行)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参考项之一。
3.请各实验中心于2026年4月22日前提交绩效目标附表的电子版2份(word版、签字公章扫描PDF版)和纸质版1份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雷鹰,邮箱:flory@zstu.edu.cn,联系电话:86843271,办公室:行政楼414室。
附件:浙江理工大学实验教学中心年度绩效目标表(2026年度)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4月13日